三包凭证应包含以下内容:商品名称、型号、商标、商品产地、卖方名称名称、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销售日期、消费者姓名、地址、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修理单位名称、地址、电话及邮政编码、送修故障情况、故障原因、维修记录、送修日期、故障处理情况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四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没有国家规定和当事人约定的,消费者可以自收到商品之日起七日内退货;七日后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消费者可以及时退货,不符合法定解除合同条件的,可以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依照前款规定进行退货、更换、修理的,经营者应当承担运输等必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