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义务主要有以下分类:

(一)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根据义务发生的根据,民事义务可分为法定义务与约定义务。法定义务是直接依据法律规定产生的而非由当事人约定的义务。约定义务是指当事人自行约定的义务。

(二)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根据义务的内容,民事义务可分为积极义务与消极义务。积极义务,是指以义务人须为一定行为(作为)为内容的义务。消极义务,是指以义务人须不为一定行为(不作为)为内容的义务。

(三)专属义务与非专属义务。根据义务与义务主体的关系,民事义务可分为专属义务与非专属义务。专属义务是指义务人不得将其移转给其他人负担的义务。非专属义务,是指义务人可将其移转给他人负担的义务。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十三条,自然人从出生时起到死亡时止,具有民事权利能力,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