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土地使用证房屋一般不可以正常拆迁。被拆迁人的土地使用证或宅基地证是土地拆迁赔偿的依据,也是新建房屋合法的依据,一般以土地证面积或国土部门房屋测绘数据为基础计算补偿实施拆迁。

法律依据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三条国家依法对土地实行登记发证制度。依法登记的土地所有权和土地使用权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