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出让(guó yǒu chū ràng)

名词解释:指国家所有权物以出让使用权的形式出让给企业或个人,并由企业或个人交纳一定数额的出让金,办理国有出让手续的物,可以通过政府职权部门进行转让,在出让期内的转让经职权部门的认可后真实有效。

常用:普通老百姓最常见到的是在房屋产权证上或房屋土地所有权证上会有国有出让或国有划拨的字样,明确表示该房产是否可做为普通商品进行合法转让,国有划拨土地性质的房产不能以个人名义进行转让。已转让或抵押的,视为无效。

国出有让

【性质】国有物权出让给企业或个人。

【常用】房屋产权上的国有出让字样。

【范畴】经济。

我国土地所有制形式是社会主义公有制,分为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简称集体所有)和全民所有(也称为国家所有),也就有了集体土地和国有土地。集体土地包括村集体、乡镇集体等所有的土地;国有土地,我国《宪法》规定,城市市区的土地全部属于国家所有,也就是全民所有。

(国有划拨土地征收赔偿办法和标准)土地一般是不予补偿的.因为本身是划拨地.房屋,如果有产权证,应当予以补偿,没有产权证的房屋,看建设年代是否可以补办,如果可以,应当得到补偿,否则,视为违法建筑是不予补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