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儿女因父亲未尽到抚养义务是否可以拒绝给付赡养费父母对于子女的抚养义务是法定的;而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也是法定的。这两者之间并不划等号。儿女因父亲未尽到抚养义务纷纷拒绝给赡养费是不可以的二、哪些情况下必须给老人赡养费(一)已婚的成年子女本人没有经济收入,但配偶的收入足以维持生活的,也应当承担赡养义务。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对夫妻共同财产有处分权。(二)不能以父母不抚养自己而推脱赡养责任,父母因为生活困难、犯罪或其他客观条件确实不能抚养未成年子女的,在该子女成年独立后,如父母符合被赡养的要件的,子女仍应当尽赡养扶助义务。(三)父母取消子女对财产的继承权的,子女仍有赡养义务。(四)子女不能通过声明放弃财产继承而不承担赡养义务,子女放弃继承权的行为有效,但是不承担赡养义务的行为无效。(五)父母再婚的,子女不能拒绝赡养老人。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因父母的婚姻关系变化而终止。三、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吗子女赡养父母既是伦理道德的要求,也是法律规定的义务,因此子女必须赡养父母。但是在实践中,却屡屡发生子女不赡养父母的事件。如果发生了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事件,那么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吗?(一)赡养父母是子女的义务我国《宪法》规定,成年子女有赡养扶助父母的义务。此外,我国婚姻法也明确规定,子女对父母有赡养扶助的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经济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已婚妇女也有赡养其父母的义务和权利。有经济能力的子女,对丧失劳动能力,无法维持生活的父母,都应予以赡养。(二)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我国《婚姻法》第二十一条明确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因此,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生活困难的父母有权利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这是父母享有的一项法定权利,也是子女负有的一项法定义务。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无劳动能力或生活困难的父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子女拒不履行法院关于给付赡养费的判决的,父母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根据我国《婚姻法》的相关规定,不仅生父母可以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养父母也可以要求养子女给付赡养费,继父母也可以要求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给付赡养费。相对亲生子女和养子女的赡养义务而言,继子女对继父母的法定赡养义务要以继父母对其进行了抚养教育为条件。另外,需要说明的一点是,如果子女被他人合法收养,则生父母与该子女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依法消除,生父母无权再要求被其送养的子女给付赡养费。如果有经济能力的养子女自愿给予亲生父母生活费等帮助的,法律不予干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