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的补偿应该在被拆迁人搬迁之前到位。即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这是拆迁工作中重要的一项原则,不能违背。
1、如果选择的以货币安置形式赔偿的,在签完货币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就会发放补偿款;
2、如果选择的以房屋置换(赔偿安置房)形式赔偿的,在签完房屋安置协议后,房屋动迁以前会一次性补偿1-2年的过渡费用,如果1-2年到期后安置房仍未交付的,会按协议再次补偿过渡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五条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