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业保险金领取的条件是:首先是失业人员已经按照规定参加了失业保险并且已经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其次是中断就业并不是出于本人的意愿,最后是失业人员已经办理了失业登记,并且还有求职要求的。

法律依据

《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