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查货扣货有以下几点原因:

1、申报价值和估价不一致。

2、品名和产品不符。

3、装箱清单不详。

4、收货人条件不允许。(没进出口权等)。

5、私人物品超过5000人民币货值。

6、就是当地国家规定的一些相关政策。

【法律依据】

《海关法》第三十条:进口货物的收货人自运输工具申报进境之日起超过三个月未向海关申报的,其进口货物由海关提取依法变卖处理,所得价款在扣除运输、装卸、储存等费用和税款后,尚有余款的,自货物依法变卖之日起一年内,经收货人申请,予以发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