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就是公告送达,因为有时被告无法找到,电话打不通,家里没人,只能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即在当地(如果是被告在外地就是全国性的报纸)的省级报纸上刊登法院对被告的通知,送达,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和方式,将诉讼文书送交受送达人的行为。我国的送达方式有(一)直接送达、(二)留置送达、(三)委托送达、(四)邮寄送达、(五)转交送达、(六)公告送达。公告送达,是指法院以张贴公告、登报等办法将诉讼文书公诸于众,经过一定时间,法律上即视为送达的送达方式。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采用公告送达必须是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前五种方式无法送达时,才能适用的送达方式。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公告期满,视为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