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获取计算机系统数据罪构成为:1、客体是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2、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违反国家规定,实施侵入国家事务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从而获取这些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的行为;3、主体是达到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自然人;4、主观方面表现为故意。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百八十五条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国家事务、国防建设、尖端科学技术领域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违反国家规定,侵入前款规定以外的计算机信息系统或者采用其他技术手段,获取该计算机信息系统中存储、处理或者传输的数据,或者对该计算机信息系统实施非法控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提供专门用于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程序、工具,或者明知他人实施侵入、非法控制计算机信息系统的违法犯罪行为而为其提供程序、工具,情节严重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