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学籍档案的方法如下:

1、毕业生学籍档案在学校的,提取的方法是有调档函,学校直接给发往调档函当地的人才中心。

2、调取学籍档案去学校办理,学校是以当地人事局的身份发送毕业生的档案。

3、学籍档案是不能经过个人手,直接发往档案人的就业地的人才中心,档案人负责把调档函给学校即可。

除此之外,文件不一定由本人提交,但可以委托他人。

委托他人提取档案,应当编制下列资料:

1、委托单位出具的转让书(转让书);

2、档案管理员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委托人委托书;

4、委托人的身份证的正本或副本,以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过程如下:

1、受托人应当将上述信息提交给工作人员,并将相关表格填写到档案保管单位。

2、经员工审核后,档案将根据转账信件邮寄至接收单位。

档案和户籍不一定一起移动。只转移档案而不转移户口是完全可行的。户籍由公安机关管理,户籍迁移比档案转送更困难。

扩展资料:

注意事项:

1、个人档案交接到手后,请当场再次检查,如发现仍有未密封好或破损的情况,请当即向工作人员反映处理,提档离开后档案室将概不负责。

2、对密封好的档案,不得私自拆封、涂改,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3、工作单位接收档案后需及时到人才市场档案中心办理人事代理,目前已不需要缴纳档案管理费用和人事代理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