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员工工伤后经治疗已痊愈,但仍不回来上班,可以先电话通知其立即返单位报到。若仍拒不返回,可书面通知其限期回单位报到,并明确告知逾期不回,责任自负。否则,可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规定,解除与其的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经济补偿。当然适用的规章制度需经职代会审议通过并宣贯至每一位员工,才具有法律效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