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买卖行使的是处分权。处分权是房屋所有人对其房屋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终处理的权利,即决定房屋在事实上或法律上命运的权利,包括房屋的转让、消费、出售、封存处理等方面的权利。

法律依据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三十七条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买卖、赠与或者其他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民法典》第二百四十条所有权人对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依法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第二百四十一条所有权人有权在自己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上设立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用益物权人、担保物权人行使权利,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第二百六十六条私人对其合法的收入、房屋、生活用品、生产工具、原材料等不动产和动产享有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