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案例中,常常存在后续治疗费的主张问题。一般情况下,医疗费分为两个部分,第一部分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已经实际发生的费用;第二部分指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尚未实际发生,但将来很有可能发生的医疗费用,即后续治疗费。根据本律师的总结,后续治疗费一般存在如下情况:1 、受害人伤情未治愈,可是没有钱再去治疗;2 、受害人伤势已经治愈,但是需要二次手术,比如取出体内的钢针、钢丝、螺丝等物;3 、受害人的病按现有的医疗技术无法治愈,需长期治疗的;4 、生理上已经治愈,但不美观,需要进行整容的;5 、病情已经治愈,但需要漫长的康复,仍需花费费用。那么,后续治疗费用一并主张好还是待实际发生后主张好?一并主张的好处:一并主张可及时处理,避免当事人长期诉累;也可以当时就拿到钱,避免无钱看病;有时对方愿意多出钱将事情一次了结,这样受害人可以得到更多的赔偿;对方是外地人,以后再起诉,恨难找到人,可以一并解决。分开要求赔偿医疗费的好处:公平。避免一次性赔偿费用低,后续治疗费花费过多,超出前期的估计,给受害人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