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下列流程走保险:

1.在事发48小时内向保险公司报案。

2.检验人员在接保险公司内勤通知后1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查勘和检验工作,受损标的在外地的检验,可委托当地保险公司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

3.签收审核索赔单证。将索陪单证及备存的资料整理后,交产险部核赔科。

4.核赔科经办人接到内勤交来的资料后审核,单证手续齐全的在交接本上签收;所有赔案必须在3个工作日内理算完毕,交核赔科负责人复核。

5.审批。

6.核赔科经办人将已完成审批手续的赔案编号,将赔款收据和计算书交财务划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