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的情节:已满14周岁不满18周岁的人犯罪的(刑法第17条)。(2应当减轻处罚的情节: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3)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1、又聋又哑的人或者盲人犯罪的(刑法第19条)2、预备犯(刑法第22条)。(4)应当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除处罚的情节:从犯(刑法第27条)。(5)可以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1、在外国犯罪已经受过刑罚处罚的(刑法第10条);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3.个人贪污数额在5000元以上不满10000元,犯罪后有悔改表现,积极退赃的(刑法第383条);4.行贿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行贿行为的(刑法第390条);5.介绍贿赂人在被追诉前主动交待介绍贿赂行为的(刑法第392条)。(6)应当减轻或免除处罚的情节:1、防卫过当(刑法第20条);2.避险过当(刑法第21条);3.胁从犯(刑法第28条);4.犯罪后自首又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刑法第68条)。(7)可以免除处罚的情节:1、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刑法第37条);2.犯罪较轻的自首犯(刑法第67条);3.非法种植罂栗或者其它毒品原植物,在收获前自动铲除的(刑法351条)。(8)应当免除处罚的情节:没有造成损害的中止犯(刑法第24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