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改名字的手续如下:(1)土地登记申请;(2)地籍调查;(3)权属审核,各级政府批准使用土地的批文文件,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及有效证明文件;(4)注册登记;(5)核发或者更换、注销土地证书。土地使用权改名字必须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变更登记申请,由原土地登记机关依法进行土地所有权、使用权变更登记。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变更,自变更登记之日起生效。

法律依据

根据《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条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土地所有者向土地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核发集体土地所有权证书,确认所有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