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注销其债权债务应当由公司的破产财产清偿,公司的注销应当在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再申请注销公司登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八十八条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第一百八十七条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发现公司财产不足清偿债务的,应当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公司经人民法院裁定宣告破产后,清算组应当将清算事务移交给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