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仲裁开庭注意事项:逐一核查己方证据原件与复印件是否完全相符;理性判断己方主张在法律层面上能否完全成立;全面了解与争议相关的事实,收集整理足以证明事实的证据材料;明确开庭通知书记载的开庭时间、地点和相关要求;其他。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三十五条仲裁庭应当在开庭五日前,将开庭日期、地点书面通知双方当事人。当事人有正当理由的,可以在开庭三日前请求延期开庭。是否延期,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