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务合同指当事人双方互负对待给付义务的合同,买卖合同是双务合同的典型。合同当事方均互相承担义务的合同,如买卖、互易、租赁、承揽等。
单务合同,也称为单边合同或片面义务契约,是指一方当事人只享有权利而不尽义务,另一方当事人只负义务而不享有权利的合同(如赠与合同、归还原物的借用合同和无偿保管合同),与双务合同相对应。1.只有双务合同才能适用同时履行抗辩权、不安抗辩权、先履行抗辩权。
2.只有双务合同才有风险转移的问题,因为这里的风险指的是价金风险,而单务合同不存在对价。
3.理论上,一般对双务合同设计解除权才更有意义,因为解除制度的目的之一在于将非违约方当事人从债务中解放出来,即免除其为对待给付的义务。如果是单务合同,一般会赋予债务人撤销权或抗辩权以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