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者不如实申报,骗租公租房,由产权单位解除租赁合同,承租家庭应退房并补交租金。过渡期满后拒不退房的行为要记入个人诚信档案,5年内不能申请政策性住房。产权单位在租赁合同存续期间不按规定的租金标准收缴租金或擅自向不符合条件的家庭出租公租房的,要限期整改,退回、补足租金或收回住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