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诉离婚财产分割要在生效裁判文书载明的时间期限内执行。而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作出生效裁判文书,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作出生效裁判文书。

法律依据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四十九条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六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六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第一百六十一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