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户口不一定就一定有居住权,户口是指国家主管户政的行政机关所制作的,用以记载和留存住户人口的基本信息的法律文书,是确定自然人作为民事主体法律地位的基本法律文件,而居住权是指对他人所有的住房及其附属设施占有、使用的权利,两者并没有联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