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二条规定责任认定如下:

1、机动车通过没有交通信号灯控制也没有交通警察指挥的交叉路口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让优先通行的一方先行,否则需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2、没有交通标志、标线控制的,在进入路口前停车了望,让右方道路的来车先行,否则需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3、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先行,否则需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

4、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的机动车让左转弯的车辆先行,否则需要承担全部或主要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