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变更的法定情形有包括:双方协商一致的;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了重大变化,双方协商一致的;不可抗力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完全履行的;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状况发生变化、劳动能力丧失或部分丧失、所在岗位与其职业技能不相适应;其他情形。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变更后的劳动合同文本由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各执一份。《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六条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