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住且生育一女孩并已办理《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城镇居民(父母双方均无固定职业的居民)(简称“一女户”家庭);农村符合政策生育二女,自觉落实绝育措施的家庭(简称“二女户”家庭);农村符合政策生育一女,自愿不再生育的家庭(享受“二女户”待遇)。以上三种家庭统称“纯女户”家庭。
优惠政策(一)实施保健工程
1、待产补助:继续实行二胎孕妇统一到医疗单位待产住院护理制度,为其提供优质服务,确保母婴的身体健康。在县级医院待产住院护理的二女户家庭,由县发放营养补助费每例300元,镇每例发给300元;在乡镇卫生院待产的,县每例发给300元,镇每例发给100元。
2、术后服务:要把“纯女户”家庭作为计划生育宣传访视的重点,由镇计生服务中心和卫生院的卫技人员及时给予术后访视,留下联系电话,并建档造册,跟踪服务管理,确保其身体健康。
(二)实施成才工程
1、就学方面:“纯女户”家庭的孩子入托儿所、入幼儿园时优先安排,减免费用,对经济困难的家庭杂费给予全免。在九年义务教育期间,“二女户”家庭的女儿在城关学校就读的,免收借读费。“纯女户”家庭的女儿上学,家庭经济确实有困难的,杂费给予减免。“纯女户”的女儿报考普通高中,总分给予增加10分;凡报考我县职业学校的给予优先录取。
2、就业加分:对“纯女户”家庭,其女儿参加本县事业单位干部录用考试的,笔试时可以按考试科目卷面总分的5%给予加分。就学加分的,由本人写出申请,并提交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报县招委会批准;就业加分的,报考前,先提交计生部门出具的证明,报组织人事部门。
(三)实施造福工程
1、解决住房问题:结合城镇建设和实施“大城关”战略,对经批准愿意到县城购买商品房的农村“二女”户,第一期的购房资金由政府部分补助支付,其余资金采取住房贷款按揭付款方式由个人承担。
2、解决就业问题:在县城有住房的农村“二女”户家庭,准于全家户籍迁入城关两镇,并由政府出面介绍他们到企业工作,让他们在城里扎根发展,使计生户早日全面实现小康,进而促进群众婚育观念、生活方式的转变,创造有利于计生工作的开展的社会环境。
3、解决女儿上学问题:除按上述“成才工程”规定给予优惠外,安排其女儿在城关两镇的幼儿园、中小学校就学。
(四)实施致富工程
1、优待兑现:根据省《条例》规定,一次性发给“纯女户”家庭500元的奖励费,符合再生育条件自愿不生育并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一次性发给1000元的奖励费。在分配集体经济收入、享受集体福利、划分宅基地时,给予增加一人份额。
2、政策扶持:由镇和县直部门挂钩单位重点帮扶“二女户”家庭发展经济。资金帮扶:每年初,结合“三结合”工作,全县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各挂钩1户“二女”困难户,帮扶资金每户不低于300元;每年春节,县镇两级政府给予计生困难户发放慰问金。技术服务:对有种植业、饲养业的二女户,由县镇涉农部门不定期派出技术人员免费提供技术指导,并每年负责对他们免费举办3期以上的技术知识培训。特别是对有发展潜力和勤劳的“二女户”家庭,重点予以帮扶,在扶贫贷款、扶贫项目和社会救济等方面优先考虑照顾。
(五)实施保障工程
1、生活保障。将“纯女户”家庭中的符合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条件的,应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线范围,并提高保障金额的标准,即在同等享受保障金的基础上给予增加10%--20%。
2、养老送终。凡是“纯女户”家庭的父母在丧失劳动能力且身边无人照顾时,优先安排进入县养老院。逢年过节组织有关部门及社会各届人士送温暖献爱心,切实解决好身边无子女老人的衣、食、住和就医等具体问题,让他们安享晚年,直至送终。其费用由政府全部承担。
3、就医优待:计生部门要全面落实向实行计划生育的育龄夫妻免费提供避孕节育技术服务,其费用的结算标准按德价[2002]27号文的有关规定执行。各医疗单位对“纯女户”家庭,在住院就医方面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