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达拘留通知书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刑事拘留后,一般应当在拘留后二十四小时以内通知被拘留人的家属。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七条 送达传票、通知书和其他诉讼文件应当交给收件人本人;如果本人不在,可以交给他的成年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负责人员代收。 收件人本人或者代收人拒绝接收或者拒绝签名、盖章的时候,送达人可以邀请他的邻居或者其他见证人到场,说明情况,把文件留在他的住处,在送达证上记明拒绝的事由、送达的日期,由送达人签名,即认为已经送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