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过错方有法定过错情形时,才需要对无过错方作出损害赔偿,此时的赔偿分为物质赔偿和精神赔偿。而精神赔偿的标准,主要涉及到了过错程度、无过错方受到的现实损害、谋生能力、双方的年龄及健康情况等因素。但在这方面并没有统一的标准规定。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