缓刑原判刑期是指判处的拘役期限。根据《刑法》第四十二条,拘役的期限为一个月以上六个月以下。

第七十三条,拘役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一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二个月。有期徒刑的缓刑考验期限为原判刑期以上五年以下,但是不能少于一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