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档案调入程序A、单位存档:1. 委托存档单位持原单位(人才存档机构除外)出具的同意调出证明信,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入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2. 持表到我处开具商调函。3. 凭调函从原单位取回档案及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4. 档案交人才中心,人事关系经中心盖章后交存档单位保管。B、个人存档:1. 持由原单位人事劳资部门开出同意调出证明(函)、本人身份证(如身份证丢失等原因可持户口簿)、本人 近照(一张一寸免冠,彩照、黑白均可)。2. 填写(海淀区流动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一式两份。3. 人才中心向本人所在单位开具调函(或商调函)。4. 凭调函从原单位取回档案及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5. 档案及人事关系交人才中心并办理存档证。氵:1. 单位存档每年1—3月缴费,标准240元/人、年;个人存档需在档案调入时交费,标准20元/人、月,每次至少交半年2. 需办理集体户口、出国政审者应预交两年存档费;3. 个人存档提前调出时,存档费不退;4. 存档证须妥善保管,办事时须出示。二、档案调出程序A、单位存档:1. 持接收单位的调函和由原单位取回的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2. 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保留全民身份人员调出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3. 到人才中心办理档案及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和行政介绍信)调出手续。B、个人存档:1. 被调入单位开具商调函,如单位决定调入可直接开具调函(令)。2. 人才中心负责转移行政介绍信、工资介绍信。3. 交回“存档证”。三、区内调动程序A、单位存档调往单位存档:1. 由原单位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保留全民身份人员调出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2. 由调入单位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入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3. 本人持原单位开出的行政、工资等关系及以上表格来人才交流中心(流动人员管理部)转换手续,到调入单位上班。B、单位存档调往个人存档:1. 由原单位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保留全民身份人员调出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2. 持原单位开出的人事关系(工资关系及行政介绍信)、身份证或户口本来人才中心办转换手续。3. 发给个人存档证。C、个人存档调往单位存档:1. 调入单位系在我中心集体委托存档的代理单位,填写“海淀区各类企业调入人员保留全民身份审批表”一张,并加盖公章。2. 人才中心负责向代理单位转移行政、工资介绍信,去调入单位上班。3. 交回“存档证”。四、毕业生接收、报到程序A、接收毕业生程序:1. 要毕业生的单位确定人选后,填写“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求表”一式三份,并加盖公章。2. 用人单位将填写好的“需求表”(一式三份)报我局调配科,待批准后,调配科、用人单位各执一份。另一份由用人单位送往毕业生所在学校学生部门办理有关派遣手续。B、毕业生报到程序1. 填写“调入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存档单位公章,带本人就业报到证。2. 档案送到(寄)到人才中心。3. 人才中心办理报到手续。4. 需落户的毕业生去人事局调配科办理有关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