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追逃的人员范围是:从看守、劳改、劳教场所脱逃的犯罪嫌疑人、罪犯或劳教人员;监视地、作案地,经办案机关抓捕未归案的人员;司法机关已批准或决定逮捕、刑事拘留和有证据证明已构成犯罪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逃离居住地的人员。

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对于报案、控告、举报和自首的材料,应当按照管辖范围,迅速进行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应当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的时候,不予立案,并且将不立案的原因通知控告人。控告人如果不服,可以申请复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