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员保密职责
保守商业秘密,是关系到公司生存和发展的严重问题,除非事先得到
公司的批准,否则,违反本规定的,将会受到行政处罚和经济处罚。
情节严重,按公司的实际损失赔偿,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一、保密义务:
1、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公司商业秘密
2、不得将在公司工作期间所了解和掌握的商业秘密提供、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二、保密内容和范围:
1、 有关公司财务状况的信息:财务账簿、报表;工资、奖金、福利分配方案、公司的盈亏状况等。(公司内部职员相互之间亦负有保密义务,不得打听他人薪资和向他人透露自己或第三人的薪资)
2、 有关公司人事状况的信息:企业人员档案资料;员工人数;公司内部重大人事变动;重要管理人员的个人信息等;
3、 有关公司经营管理的信息:客户档案、技术资料、管理资料等。
三、职员受聘用之日起,及至离职后一年内(无论职员因何原因离职)
都负有遵守公司保密制度,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本人已经详细了解以上条例,并无异议!
上岗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