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权人可以直接起诉个体工商户,因为其要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注销也不能逃脱债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意见》在诉讼中,个体工商户以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为当事人。有字号的,应在法律文书中注明登记的字号。营业执照上登记的业主与实际经营者不一致的,以业主和实际经营者为共同诉讼人。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

起字号的个体工商户,在民事诉讼中,应以营业执照登记的户主(业主)为诉讼当事人,在诉讼文书中注明系某字号的户主。

以公民个人名义申请登记的个体工商户和个人承包的农村承包经营户,用家庭共有财产投资,或者收益的主要部分供家庭成员享用的,其债务应以家庭共有财产清偿。

扩展资料: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注销需要的材料

①《税务登记证》正、副本;

②清理、核销发票,《发票领购簿》、发票专用章(无购票记录的不需提供);

③《注销税务登记申请审批表》(一式3份,个体2份);

④国税局注销单复印件(共管户提供,本项由各县级局根据具体情况制定);

⑤主管部门或审批机关的批准文件;

⑥工商部门注销决定(《营业执照》被吊销者提供);

⑦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注意事项:

①有领购发票需办理注销税务登记的纳税人,应先到发票供应窗口清理缴销发票。

②纳税人必须按规定时限缴清各项应纳税费款。

③纳税人如有应补税费款、欠缴税费款的,经职能部门审核后,由税务所(分局、管理科)负责清缴入库。

④纳税人涉及跨县(区)地址变更的,原管征税务机关按注销程序办理,纳税人必须在30天内到新的管征地税局办理税务登记。

⑤纳税人所有提供的材料除原件外必须加盖纳税人公章(个体的,盖负责人章或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