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应当办理股东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虽然不影响股权转让协议的效力,但在面对纠纷时,不得对抗第三人。股权转让协议的生效并不当然导致股权发生变动。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三十二条有限责任公司应当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一)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住所;(二)股东的出资额;(三)出资证明书编号。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一百三十七条股东持有的股份可以依法转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