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历是指曾在哪个学校毕业或肄业的经历。学历公证是指具有涉外公证业务的公证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当事人在学校学习的经历和毕业或肄业的事实的真实、合法的活动。学历公证包括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肄业证明、结业证书、在校学习证明等。办理学历公证应提供的材料:1.当事人的居民身份证或户口簿等身份证明,其档案保管单位的人事部门(学校教务处)出具的经历证明。2.毕业(学位)证书、肄业证书、毕业证书原件。3.毕业(学位)证书、肄业证书、毕业证书遗失,应由所学习的学校出具学历证明或补发的学历证书。证明中应写明学生的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入学日期、毕业、肄业、结业日期、所学专业、学制几年、颁发证书的编号。4.当事人近期2寸免冠照片3至4张(根据使用国的不同)。办理学历公证应注意的事项:1.如需办理在校学习证明,需写明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入学日期、所学专业、学制几年、现为几年级几班在读学生。证明左下角需粘贴2寸免冠照片一张,加盖学校钢印骑缝章。右下角需写明学校名称、出具时间、加盖学校公章。2.办理高中学历证明,另需提供高中会考证书原件。问:本市人的外地学历,如何办理公证申请人户口是本市的集体户口,原件在公司,身份证是本市的。学历是外地大学,想询问是否可以做学位公证答:申请人需带职称证书原件、学位证书原件、身份证原件、集体户口卡原件。如成绩单的原件放在档案存放地保管,可先从档案中复印一式三份,在其中一份上让人事干部写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情况属实,并加盖人事部门的印章。一式三份申请人本人亲自到公证处办理公证。问:成绩单原件已存档,手中无成绩单,如何办理成绩单公证答:可向档案管理部门申请,将存档的成绩单复印两份,在其中的一份上注明与存档原件相符,并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由申请人交给公证处存卷。另一份公证处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