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指人类整个社会物质的和精神的活动。狭义指社会的物质生产活动和社会组织的公共活动领域以外的社会日常生活方面。
物质生活中,物质资料的生产活动是人类社会生活首要的和最根本的内容;同物质生产活动密切相连的是物质生活资料(人们在吃、穿、住、用、行等方面的生存、享受和发展资料)的消费活动。社会的精神生活内容包括科学、哲学、伦理、政治、法律、制度、语言、民俗、教育、艺术、宗教等精神产品的生产活动,以及文娱、社交、旅游、学习、书画、体育等精神产品的消费活动。这两个方面呈现互相融合和互相渗透,如饮食、衣着服饰、建筑等既属于人们的物质生活领域,又包含精神生活的内容。作为社会生活基本单位的家庭生活,则体现了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统一。物质的和精神的、主观的和客观的因素错综复杂的结合,构成了社会生活这一有机整体。
社会生活中与经济生活、政治生活、精神生活相对应的社会生活,就是指社会日常生活。内容主要表现为个人、家庭及其他社会群体在物质和精神方面的消费性活动,包括吃、穿、住、用、行、文娱、体育、社交、学习、恋爱、婚姻、风俗习惯、典礼仪式等广泛领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