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抵押财产的不同,将抵押权分为以下常见七种:
1、不动产抵押。不动产抵押,是指以不动产为抵押物而设定的抵押。比如房屋及其不可移动的附属设施。
2、动产抵押。动产抵押,是指以动产为抵押标的物而设立的抵押。
3、权利抵押。权利抵押,是指以特定的财产权利作为抵押标的物的抵押。
4、共同抵押。
6、浮动抵押。
7、最高额抵押。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二十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对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提供担保财产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抵押权人有权在最高债权额限度内就该担保财产优先受偿。最高额抵押权设立前已经存在的债权,经当事人同意,可以转入最高额抵押担保的债权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