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执行后,不需要双方到法院,但是,如果申请强制执行后,双方和解了,并签订和解协议的,需要把协议内容给到执行员,让执行员计入笔录,不需要缴纳费用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条规定,在执行中,双方当事人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执行员应当将协议内容记入笔录,由双方当事人签名或者盖章。

申请执行人因受欺诈、胁迫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协议,或者当事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当事人的申请,恢复对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