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按以下流程办理:1、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接收档案的对象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如毕业离校时暂未落实工作单位(未派遣),可根据本人意愿,与“中心”签订《吉林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代理协议书》,并由学校统一将档案转入中心托管,可享受相关就业服务。2、档案转接过程中,如发现档案有拆、损痕迹,有权要求重新核档、封档或拒绝接收。3、“中心”为毕业生保管档案的期限为三年,到期后毕业生仍未办理档案迁出手续的,统一将档案转至吉林省人才交流开发中心或转回生源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