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证明又叫做“未婚证明”,法律上的全名叫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是证明当事人截止到某个时间是否在民政部门有过婚姻登记的书面证明,一般由户口所在地的民政部门开具。

单身证明的作用:

1、 在买房子需要贷款的时候需要买房人的单身证明

2、 在参加婚姻介绍所或者是报社举行的相亲活动时,需要提供单身证明

买房、出国、迁户口等,单身居民的各类活动均须有一纸“单身证明”。

法律依据:

《民政部关于做好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

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由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军人申请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由军人部队驻地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申请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的,由为当事人办理婚姻登记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可根据本地婚姻登记信息联网及历史数据补录情况,按照便民原则放宽出具证明的受理机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