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流动资金的构成流动资金是垫支在劳动对象上的工资及其他支出等要素方面的资金。即矿山企业经营过程中作为周转用的资金,它在周转中表现为生产储备资金(包括原材料、低值易耗品、燃料等占用的资金)、未完工产品资金、成品资金与结算资金(包括发出商品应收款额、争行存款、现金等)占用形态。它的价值周转是一次全部转移到产品中去,并从产品销售收入中一次全部得到回收,它只经过一个生产周期就可以完成一次从垫支出去到全部收回的循环,其价值周转方式具有流动性,故称为流动资金。2、流动资金的估算流动资金多采用以下几项扩大指标:(1)按流动资金占用固定资产资金率计算,如有色金属矿山采选企业流动资金约占固定资产金额的15%~20%;又如化学矿山定额流动资金约为固定资产金额的10%~25%。(2)按流动资金占年经营费资金率计算,如黑色冶金矿山定额流动资金约占年经营费的50%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