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成年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独立实施民事法律行为。十六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以自己的劳动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视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

【法律依据】

《民法总则》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民法总则》将于2020年12月31号失效)

《民法典》第十七条 十八周岁以上的自然人为成年人。不满十八周岁的自然人为未成年人。(《民法典》生效时间为2021年1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