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嫌疑人进看守所不会被打。如果被打可向公安机关、检察院说明,主张受到刑讯逼供行为。看守所监管人犯,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

法律依据

《看守所条例》第四条看守所监管人犯,必须坚持严密警戒看管与教育相结合的方针,坚持依法管理、严格管理、科学管理和文明管理,保障人犯的合法权益。严禁打骂、体罚、虐待人犯。《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八条讯问犯罪嫌疑人必须由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负责进行。讯问的时候,侦查人员不得少于二人。犯罪嫌疑人被送交看守所羁押以后,侦查人员对其进行讯问,应当在看守所内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