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在园儿童幼儿园伤害事故及法律责任应遵循原则是:发生事故急救在先,过失责任依法追究。

二、相关依据

1、幼儿园里的幼儿伤害事故,是指入园幼儿在园期间和离园参加集体活动而处于幼儿园管理范围内(如春游、秋游、节假日的庆祝活动等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幼儿伤害事故发生的原因多种多样,从幼儿园方面来说,有管理问题、制度问题、教职工责任心问题等方面的原因,也有设备设施问题、幼儿自身问题等方面的原因。无论何种原因所导致的幼儿伤害事故,都要分清责任,妥善处理。

2、事故中划分责任的法律依据,是幼儿园在幼儿伤害事件中是否有违法、违规、违纪等行为,换言之,幼儿园在事故中是否有过错是幼儿园承担责任的前提。如果由于幼儿园的过错直接或间接导致了幼儿伤害事故的发生,那么幼儿园要承担相应责任;反之,幼儿园即不负责任。过错的大小是幼儿园承担责任大小的依据。在处理幼儿园事故问题时,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对待,遵循谁有过错、谁承担赔偿责任的法律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