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要是原先没有改过名字的情况下,18岁是可以改名字的,你可以按照以下程序进行更名办理:

1:写更名申请(更名申请 XXX派出所,我叫XXX,性别,某年某月某日出生,现年N周岁,因周围四邻重名N人(或其他原因),给学习.工作和生活带来诸多不便,故申请更名为XXX,望批准.申请人 XXX 某年某月某日)

2:街道或单位的证明 (如果是学生就到学校开证明,只需证明是本校学生就可以了)

3:到户口所在地的户籍部门申请更名(填更名申请表格,加盖户籍专用章,管片民警签字,所长签字)

4:到县级户籍部门签字

5:公证(按要求超过16周岁要公证的,不过不是很严格,你可以先不公证,可以节省公证费)

6:到市公安局户籍部门签字 。

7:回到户口所在地户籍部门打印新的户口本

8:需要的资料:户口本,身份证,2张1寸照片,工本费2元。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七、十八条规定。

由需要更改名字的本人向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申请,并把需要改名的理由写充分,到当地派出所户籍室办理,户口登记机关认为有必要的时候,可以向申请人索取有关变更或者更正的证明。十八周岁以下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如果是十八周岁以上,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民法通则》第99条规定

公民享有姓名权,有权决定、使用和依照规定改变自己的姓名,禁止他人干涉、盗用、假冒。《户口登记条例》第18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8周岁以上公民需要变更姓名时,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公民的姓名权受到侵害了,有权要求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