履行合同的担保方式主要有保证、抵押、质押、留置、定金五种。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六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八条设立担保物权,应当依照本法和其他法律的规定订立担保合同。担保合同包括抵押合同、质押合同和其他具有担保功能的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四百四十七条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债权人可以留置已经合法占有的债务人的动产,并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