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贷,即信用、借贷。 银行信贷指以银行为中介、并要求利息为回报的货币借贷。以银行为中介,界定了信用形式及其发展阶段。只指借贷通过银行进行,而不是企业之间的商业信用、财务发债的国家信用、个人之间的民间信用、商家与消费者之间的消费信用,更不是前资本主义社会的高利贷。现今的银行,以发展成为专门化、独立化的金融中介,专司存款货币经营的间接融资,可以与证劵信用、商业信用、消费信用等相结合,将其纳入自身循环。以偿还计息为条件,是指借贷必须是有条件的,必须设定还本付息的前提。银行从事借债、用债、收债的交易活动,必须遵从债的普遍原则,即偿还计息,不然会造成破产,祸及社会。财政拨款、企业自有资金、慈善捐助、馈赠、救济等资金,无须以还本付息为条件。货币借贷指借贷的标的只能是货币,不能搞实物借贷。银行只经营货币,货币商品无差别,可与一切商品相交换,是社会一切财富的代表,这样。银行的借贷行为才具有广泛的社会性,才能发挥引导社会资源合理流动的作用,并有利于降低借贷双方的成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