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如果是批准逮捕的,7天内出结果。

人民检察院应当自接到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书后的七日以内,作出批准逮捕或者不批准逮捕的决定。人民检察院不批准逮捕的,公安机关应当在接到通知后立即释放,并且将执行情况及时通知人民检察院。对于需要继续侦查,并且符合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条件的,依法取保候审或者监视居住。

二、如果是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的。正常是1个半月出结果。

1、正常情况:公安机关侦查终结后,案件移送到检察机关审查起诉,这个阶段一般是一个月,重大复杂的可延长半个月。一般是用足这个时间的,然后案子就移送到法院起诉了。

2、例外情况:检察院审查后认可需要补充侦查的,可以退回公安机关补充侦查,也可以自行侦查。补充侦查应当在一个月内补充侦查完毕,补充以两次为限。补充侦查后,检察院重新计算审查起诉的期限。

检察院的公诉科审查完成后,写出公诉书,向对应的法院提起公诉。最后案子移送到法院。审理是二审终审制,一审是在法院受理后一个月内开庭审判并宣判,至迟不得超过一个半月。如果是边远地区案件 、重大犯罪集团、流窜作案的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上诉或检察机关抗诉后,案子进入二审程序,二审的审判时限跟一审的审限是一样的。这些都是正常情况,法律还规定了很多例外情况。因此,一个刑事案件,如果不复杂,案情简单,会在五至六个月审理结束,如果复杂,又多次退回,那审限最长可以在二年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