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期了,应重新进行申报,补办。具体的流程需要咨询当地的政府部门。

一般情况下,卫生许可证到期重办需要提供以下证件:

1、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2、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书;
3、开发区工商局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复印件;
4、生产经营场所布局、卫生设施位置平面图(1:100比例)原件;
5、卫生管理组织、制度、机构原件及复印件;
6、房屋产权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

食品经销单位还需补充以下资料:

1、经销保健食品的,在已明确经销品种或某种产品专营时,需提供所经销产品的卫生部《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及生产企业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进口保健食品需提供卫生部《进口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和口岸卫生监督检验机构的检验报告书复印件。未明确经销品种的除外;
2、食品存放库设施平面图(1:100比例)原件;
食品生产企业:提供上述1-6项材料的同时还需要提供下列材料:
3、生产工艺流程图(1:100比例)原件;
4、产品配方、原料、生产设备材料、产品包装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产品标签、说明书(或底样)原件;
6、产品的企业标准或行业卫生标准原件及复印件;
7、预防性卫生监督审查合格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8、相应卫生部门出具的试生产样品的检验结果原件及复印件.

拓展资料:

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应当向卫生行政部门申报,并按照规定办理卫生许可证申请手续;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承担食品生产经营的食品卫生责任。

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和新资源食品生产企业生产活动的卫生许可,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发放卫生许可证。

其他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活动的卫生许可证由省级、设区的市级、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关于卫生监督体系建设的若干规定》确定的职责范围发放。

地方性法规或省级人民政府规章对发放卫生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级别做出明确规定的,依照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