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分配工作。《退役士兵安置条例》第二十九条规定,退伍士兵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由人民政府安排工作:

(1)士官服现役满12年的;

(2)服现役期间平时荣获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战时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

(3)因战致残被评定为5级至8级残疾等级的;

(4)是烈士子女的。

如果是军官,2年考军校,3年军校毕业,再服役7年,3年一个调级,现在是正连或者副营职干部。按照军官转业、退役规定。

扩展资料:

对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由部队发给一次性退役金;地方人民政府可以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给予经济补助。

退出现役1年内可以选择免费参加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教育培训期限一般为2年,最短不少于3个月。教育培训组织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退役士兵安置部门负责。